2、安全性鑒定小細節。完善的安全性鑒定報告不僅鑒定標準完備,同時在鑒定方法上也與常規檢測存在較大的差異。在樣品的選擇上,常規檢測報告由委托單位自行選擇樣品并進行送檢,而安全性鑒定中不得采用委托單位自行選取、抽樣的樣本,而是鑒定機構在產品的檢驗批中按一定的規則抽樣選取,以保證抽樣檢驗的代表性與可靠性。抽取的樣品取自至少三個不同檢驗批,以提高結果準確性。
3、纖維復合材安全性鑒定。碳纖維復合材屬于纖維復合材類,在安全性鑒定中有專門的鑒定標準。如今多數碳纖維復合材檢測報告僅包含常規三項,即抗拉強度、受拉彈性模量與伸長率,對于其他指標則沒有涉及。事實上,對于碳纖維復合材需要尤其注意纖維復合材與基材的正拉粘結強度,基材內聚破壞是保證纖維復合材能夠與混凝土結構共同工作的必要前提,可以說,無論正拉粘接強度多高,只要不滿足內聚破壞形式,均為不安全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