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鋼加固在房屋建筑當中的運用:
2024年5月18日,
粘鋼加固在房屋建筑當中的運用:
粘鋼加固是一種建筑結構工程的加固新技術。該技術被廣泛的運用在房屋加固技術當中,主要技術是用特制的結構膠粘劑(灌漿料),將鋼板粘貼加固在鋼筋混凝土等被加固構件上,相當于對被加固構件進行了體外配筋,能達到加固和增強原結構強度和剛度的目的,對構件裂縫展開及撓度發展也有抑制作用。北京加固公司總結房屋建筑采用粘鋼加固方式的7個基本要求。
(1)采用粘鋼加固的混凝土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不需低于C15,受力結構表面的正拉粘結強度不需低于1.5MPa。若規范或設計有要求時,還應滿足相應規范的規定。
(2)粘鋼加固的承重構件忌在復雜的應力狀態下工作,故采用粘貼鋼板加固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時,鋼板受力方式應設計成僅承受軸向應力作用。
(3)粘鋼加固施工宜在環境溫度5-35℃、建筑的使用環境濕度不大于90%的條件下進行,且受力構件表面溫度也不宜高于35℃。當以上條件不能滿足時,應采取相應措施予以保證施工質量。
(4)粘鋼加固的構件部位的混凝土,其表層含水率不應大于4%。對含水率超限或澆筑不滿90d的混凝土需粘鋼時,應進行人工干燥處理。
(5)為了延緩膠層老化,防止鋼板銹蝕,在鋼板及鄰接混凝土表面,應進行防水防腐處理。當用M15加乳膠水泥砂漿抹面作保護層時(應加鋼絲網防裂),其厚度對于梁不應小于25mm,對于板不應小于15mm。也可采用其他具有防腐蝕和防火性能的飾面材料加以保護。
(6)長期使用的環境溫度不應高于60℃,若采用與鋼板匹配的耐高溫樹脂為膠粘劑時,可不受前述溫度范圍的限制,但應受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有關規定的限制;處于特殊環境(如高溫、高濕、介質侵蝕、放射等)的混凝土結構采用粘鋼加固時,除應按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外,尚應采用耐環境因素作用的膠粘劑,并按專門的工藝要求進行粘貼。
(7)采用粘鋼加固時,應采取措施盡量卸載。其目的是減少二次受力的影響,也就是降低鋼板的滯后應變,使得加固后的鋼板能充分發揮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