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加固有哪些基本原則?
橋梁結構因為結構失效或損害,經評價不能滿意結構安全或正常運用要求時,有必要進行加固。加固規劃的內容及規模,應根據評價定論和托付方提出的要求斷定,能夠包含全體橋梁,也能夠是指定的區段或特定的構件。
1)橋梁結構因為結構失效或損害,經評價不能滿意結構安全或正常運用要求時,有必要進行加固。加固規劃的內容及規模,應根據評價定論和托付方提出的要求斷定,能夠包含全體橋梁加固,也能夠是指定的區段或特定的構件。
2)樹立既有橋梁修理、加固、重建的經濟剖析模型,經過剖析比較,挑選技能可行、經濟合理、對現有交通攪擾較小的計劃,以保證改造后的橋梁能安全運營。
3)根據需要改造橋梁的評價定論及經濟剖析,當得知現有橋梁能夠經過加固、修理到達運用要求的定論后,再提出橋梁加固的規劃計劃。
4)關于大橋、特大橋,其主要承重構件需要加固補強時,加固規劃計劃應不少于兩個,以便進行計劃比選和經濟評價,挑選最佳的加固計劃。
5)加固規劃及施工應盡量不損壞原結構,保留具有利用價值的構件,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替換。
6)加固規劃應與施工辦法緊密結合,并采納有用辦法保證新、舊結構銜接可靠,可協同工作。
7)加固規劃應按結構的實踐損壞狀況進行核算。
8)在加固施工中,應盡可能削減對橋上和橋下的通行車輛及行人的攪擾,應采納必要的辦法,削減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9)在加固施工過程中,若發現原結構或相關工程的蔭蔽部位有嚴重的結構缺點時,應立即中止施工,會同加固計劃規劃人員進行研究,待修正加固計劃后,方能持續施工。
10)加固施工中,應采納安全監測辦法,保證人員及結構安全。